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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声音注册商标案被驳!腾讯宝宝心里苦

2021-05-30 13:46 编辑:深帮企 浏览:

前些日子”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节目开始曲“商标注册申请注册公告完成正式发证,成为我国首例注册成功的声音商标,于是乎,国内许多品牌就开始蠢蠢欲动了,其中就有伴随我们走过青春那段时光的QQ提示音......

 

7月20日消息,腾讯公司欲将QQ运行过程中接受消息时的六声“滴滴”声作为声音商标注册,而商标局认为该声音简单,缺乏独创性而不予注册。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针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已受理。

 

该案是我国新《商标法》将声音纳入可申请注册商标的范围以来,首例声音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

用过QQ的人都知道,当有消息传来时,系统就会发出“滴滴滴滴滴滴”的提示音。2014年5月4日,腾讯公司将这一提示声音作为声音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38类的电视播放、新闻社、提供互联网聊天、电子邮件、信息传送等十项服务项目上,商标局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2016年4月18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驳回复审决定书,认为腾讯公司提交的证据虽能证明QQ软件享有知名度,但申请商标的声音仅为软件包含的标识某一功能的声音,申请商标为“滴滴滴滴滴滴”声音,该声音较为简单,缺乏独创性,指定使用在电视播放、信息传送等服务项目上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难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据此,作出申请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决定。

 

腾讯公司不服,于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腾讯公司诉称,腾讯QQ应用程序运行过程中有消息传来时播放的“滴滴滴滴滴滴”声音即为申请商标的声音,申请商标能直接对应腾讯QQ即时通讯服务。申请商标“滴滴滴滴滴滴”为六声音响,不冗长也不简单,具有声音商标应有的显著性,能够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同时申请商标经过长期使用,知名度和显著性不断增强,相关公众能够有效识别;被诉决定错误地将“独创性”作为声音商标的审查标准,于法无据。


腾讯公司认为,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请求依法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