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很多合伙人之间靠着“兄弟仗义”或“姐妹情深”而意气用事,不会“斤斤计较”,股权划分时干脆拍脑袋,“二人五五对等(如51%-49%或50%-50%)”,或是“三人平分天下(如34%-33%-33%)”。直到最终拿到了有兴趣的投资人对于公司股权结构的反馈,“公司(产品或想法)不错,但是股权结构不太理想!”
投资人为什么这么说呢?其中的原因大致分为三点:
1、成功的创业者往往需要合伙人,公司的创始合伙人决定着公司未来,联合创始人的股比通常不低于10%,才构成实质意义上的合伙人;
2、创业公司需要有高效的决策机制,在国内,股权是决策最重要的基础,所以公司需要拥有明确的灵魂人物,也就是常说的“老大”;
3、“股权对半分”或者“三分天下各占其一”的股权结构容易造成创始人之间的对峙,从而导致公司决策的僵局。
事实上,创业公司面对投资人指出的股权结构问题,在进行股权调整时发生分歧最终导致创业失败的案例早有发生,早有媒体报道过的“泡面吧”、“西少爷”及“首席娱乐官”等。
提醒各位创业者,公司初创时期,最好避免容易导致僵局的股权比例设置,例如50:50、65:35、40:40:20甚至50:40:10这样的股权比例设置,尽管50:50和65:35这样的股权结构设置往往是对股东作用或影响力的一种真实反映或者是对现实的一种妥协,在公司早期的蜜月期平安无事,但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往往会发生共贫贱易共富贵难的情况,利益分配的冲突日趋明显,小股东可能会行使投票权否决公司重大事项,使公司丧失船小好掉头的决策迅速的优势。同样,类似于40:40:20的股权比例设置可能会导致二大股东都希望联合小股东控制公司股东(会)决策的情形,50:40:10这样的股权比例设置也面临小股东联合易出现僵局的可能性。
后附案例分析,供创业者参考:
1号店
2010年5月,于刚在金融危机之后的资金困境中从平安融资8000万元,让出了1号店80%股权,控制权就此旁落。平安整合1号店并不顺利,于是逐步将1号店控股权转让给了沃尔玛。经过多次于刚离职的传闻后,1号店在7月14日晚间正式确认创始人于刚和刘峻岭离职。随后,于刚和刘峻岭发布内部邮件,向1号店员工宣布,决定离开1号店去追求新的梦想。
真功夫与海底捞
真功夫的蔡达标和潘宇海各占50%,引入PE以后,是47%对47%;这种股权分布被认作一枚定时炸弹,为真功夫内部股权纠纷埋下了隐患。
海底捞早期时张勇夫妇和施永宏夫妇各持50%股权,经过十余年飞速发展后,张勇从先后离开公司管理岗位的施永宏夫妇手中购买了18%的股权,张勇夫妇成了海底捞68%(超过三分之二)的绝对控股股东。
雷士照明
赛富基金几次投资雷士照明后,2008年总持股比例达到了30.73%,超过持股29.33%的创始人吴长江,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日后轰动的公司控制权争夺埋下伏笔。
能够找到合适的投资人投资,固然是喜事一桩,但这只是开始,如果公司股权比例设置不合理,就算能拿到再多的融资,也是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