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标题,总有一种莫名的尴尬,没想到此类窘境竟会落在一所全国知名高校的头上。其实,此类尴尬并不在少数,为了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下面就让小快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商标续展的相关问题。
何为商标续展,十年之约?
简单来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之后需要进行续展,而且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也就是说已经拿到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并不是无限期的
同理,对于未续展的商标,任何符合注册条件的主体都可以申请注册该无效商标。而这正是人大遭遇尴尬的地方,因自己未及时续展而失效的商标被别人注册了。近日,微博上一条”“人大”商标期满未续,情何以堪”的微博内容受到了疯狂转发。
经查询,中国人民大学申请的人大商标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然而在该商标专用期限届满已两年多的时间内,中国人民大学并未作续展,直至商标无效,着实令人“尴尬”。
就在人大因未及时续展而失效期间,就有其他公司注册了近似商标。
例1,泉州市泉港区春回大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春回大地公司)于2015年2月9日在第41类教育等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注册公告日期为2016年8月28日,目前注册号为16344105的商标状态为“商标注册申请完成”。(注:可凭借商标号前往商标局查询商标状态,下同)
例2,北京高众律师事务所,于2015年6月29日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公告日期为2016年9月7日,目前申请号为17308299的商标状态为“商标注册申请注册公告排版完成”。
不难看出,上面2例商标与人大失效的商标近似度极高,再想拿回商标也会非常困难,实在是大写加粗的尴尬!
相较于人民大学因期满未续展“丢”了商标,北大、浙大等高校在高校商标保护方面的意识较高。如:北京大学于2002年4月5日在第41类教育等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的第3137306号“北京大学”商标,已于2013年9月9日续展完成;浙江大学于2002年4月8日将该校校徽在第41类教育等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的第3138229号图文组合商标,已于2013年12月17日续展完成。
企帮帮认为,针对如今时有发生的高校商标被“抢注”的现象《商标法》第十三条的驰名商标保护、第三十二条所规定的“在先权利”(包含商号权、著作权等)以及“对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保护等内容为被抢注者的维权提供了依据。同时,高校作为培养人才的摇篮,随意抢注高校校徽、高校名称、高校简称等行为也会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高校可以通过主张“抢注”行为具有《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其他不良影响”,进而申请撤销抢注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