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们加入了创业大军的队伍。目前对于创业者,尤其是今年这样的情况,国家给提供了很大的扶持力度,也相继推出了很多的政策。其中认缴制是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的修订决定规定的。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按照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条例,“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已经从“实缴登记制”调整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说注册资本的实缴已经没有期限承诺限制,也没有认缴最低限额,也不再需要《验资报告》。然而却不是所有行业都实行认缴制。下面由小编为您整理不享受注册资本认缴制的行业。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保险经纪人、外资保险公司、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共27类企业暂不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制。
除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企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企业3类公司外,其他24类公司均具有一定的金融属性。换言之,一般企业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以及金融相关的24类公司,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注册资本必须是实缴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