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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销公司流程及费用

2021-05-30 12:54 编辑:深帮企 浏览:

  创办公司的成本是很低的,很多人创办一个空壳公司就不管它了,这些都是不可取的。若是无时间经营公司,千万不可把它丢在一边不管了,更不要被动的等着北京市工商部门检查时来吊销执照,这样的话该公司注册时登记的所有股东和法人都会被北京工商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导致在五年内无法创办任何公司和参股,而若是公司的税务也不进行注销处理的话,那么一辈子都不能再在税务部门登记了,永远进入了税务部门的黑名单,这对以后的发展来说是很不利的。

  因此,不经营了,在北京注销公司是很有必要的。

  北京注销公司流程如下:

 

  (1)在北京进行公司税务清算,债权债务处理。

  (2)在北京注销公司税务

  (3)在北京的报纸上登报说明公司注销(45个工作日内)

  (4)在北京注销代码、注销银行基本户

  (5)去北京工商部门进行注销

  北京注销公司所需材料:

  北京公司的所有证照及发票、税单等。

  北京注销公司具体事项:

 

  一、清算组备案

 

  有限公司以股东会决议形式解散,须由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解散公司的决议作出之日起15日内,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工商局备案。

  根据北京市工商局网站查询,清算组备案需向工商局提交以下材料: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该决议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二、清算过程中发现资不抵债的,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进行破产清算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三、税务注销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经电话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告知:注销税务需向公司注册地税务专管员联系,按其指示进行税务注销程序。

  四、工商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应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根据北京市工商局网站查询,申请注销登记需向工商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股东会确认决议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4、经确认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5、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北京注销公司过程的费用处理:

  北京公司注销相关政府规费、公告费、资产审计费、欠税、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