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从10月1日起,总理力推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落地实施。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即营业执照的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统计证号及社保登记证号统一为一个登记码,标注在营业执照上。
2016年9月20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改革过渡期,原发营业执照继续有效,2018年1月1日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办理过首次涉税业务的纳税人,要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按时申报纳税。